8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提振擴大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發布。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四部分,共40條,其中建筑建材領域相關內容如下:
?全面推廣綠色建筑,政府投資工程率先采用綠色建材,其中,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的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廣采用綠色建材,組織開展綠色建材下鄉活動。
?制定推動城市片區綜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開展省級城市更新試點片區建設。年內統籌20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和310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等方式,在符合條件的市分類推進城中村改造。城鎮老舊小區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本人及配偶、雙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裝電梯等改造。
?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全年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8.3萬套(間),發放住房租賃補貼4萬戶。對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設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有關單位出具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用水、用電、用氣、用暖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市可通過發放住房消費券、優化公積金貸款服務等,對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開展群(團)購商品房給予支持。新市民、青年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按照上月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度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支持各市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等方式,有效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用于消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允許企業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改變用地結構和性質、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嚴格按文明城市規范要求和所在地臨時建設規劃管理相關規定,在建設用地上搭建臨時簡易建筑,拓展消費新場景。